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

《論美國的民主》-第一組

拯救民主的手段
令人憂心的多數專制之所以不會摧毀民主,作者認為是由於以下三個原因,第一,行政機構像暗礁一樣,可以減緩政策施行的效率,政策也可能在由上到下的途中被扭曲而失去的原意。第二,美國擁有一特殊的階級,法學家,這群人介在貴族與平民之間的位置,他們從小受高等教育,他們認為法制應該置於自由之上,並利用他們的權威來抵制多數所制定的法律,因而減緩了多數暴力。第三,陪審團制度,因為美國擁有這樣的制度,使得人民必須要參與,並從參與法庭的審判中學習,而摧毀民主的最大元兇冷漠,也因為陪審團制度的原因,使人民不會對於公共的事務置身事外。

得天獨厚的美國民主?
在書中作者認為確保美國民主共和制度的因素為地理環境、法治和民情。美國地廣人稀,在建國之初土地用之不竭,而且美國這塊土地的使用是在於人類已經看過了許多政府體制的成長與衰敗之後,因此美國的建立不像其他國家是因為時間的推演未經思考自然而然的長成,美國的建立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達到許多的目的,所有制度的存在都有它相對應的目標。我認為美國的民主是得天獨厚的,因為地理環境與民情的交織而形成了現在的美國,沒有一個國家能複製美國的民主,因為我們也找不到再有一個地方他的地理環境如同美國,他的民情如同美國。
「在歐洲,我們慣於把人心的激盪、人們對財富的貪求和對自由過分愛好,看成是一大社會危險。然而,正是這一切在保證美國的共和制度有長治久安的未來。」之所以會認為美國的民主是天賦,是因為在別的國家或許是惡行的動作,到了美國這塊土地上反而成了美德,若我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天賦,那麼一個成功的人就是因為它的天賦正好為社會所用,而美國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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