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四B 98114203 高曼華
於11/08期中報告之後,對第四組之報告有一問題以及對第三組報告自己的心得回應。
一、對第四組之提問:
- 若幸福只是自己決定而無關他人評價,那麼若遭遇知識分子之處境(以知識分子之行為幸福,卻走在社會邊緣)還能稱幸福?
- 此題於課堂提問時,你們的回答是肯定,其仍為幸福,因為是在追尋自己心內所欲。
- 知識分子雖處於社會邊緣卻可發聲,但若最後完全被社會放逐、漠視(成為托克維爾害怕的少數沉默),仍是幸福嗎?個人幸福與社會之互動可完全切斷?
二、第三組價值概念心得回應:
- 若價值不應為個人所訂而需與社會互動,否則其探討最後只剩下手段,那麼價值究竟如何產生,又該如何定義?
- 每個人對於事物認知之價值不盡相同,又必須不使個人對價值的認知成為與他人、社會無關之事,因此我認為我們應不斷探討事物的本質。對他人價值的判斷不應秉持與己無關之態度,並且應避免對同一事物之價值認定各有不同,卻又允許各個價值皆能獨立存在之現象。若能不斷討論對一事物之價值最終定義到底為何(本質),那麼便能產生共識,而出現共同價值。
- 必然,此樣的討論無法擴及整個社會,更不用期望達到世界共識。但若在人與人之行為中,能達此種對價值的交流辦法並且形成共識,如此開展,便能使各方對價值的定義不致淪為僅憑己之判斷的價值。此種樣態使價值從私人觀點成為一種社會互動,價值之探討便產生意義,而不再僅侷限於達到價值之手段了。
4 則留言:
第三組所表達的是寬容的觀念,其實報告的很好。
可能老師教學心切而顯得語氣過重一些。同意價值要與他人有關的才能夠探討,如果見仁見智的話就會流於各自為政,表面和平,可是私底下卻誰也不同意誰。也許把這組的報告以及老師的意見融合成:學習寬容的態度與他人討論,使得社會的共同價值更接近每個人心目中那個一樣的真正價值?
見仁見智是否等於寬容的概念?
達到個人價值的手段允許寬容存在?
我們的價值都與他人有關,沒有人是獨立存在的
所以一定會有少數的價值可以達成共識
例如憲法裡的概念 自由 平等 博愛
我認為個人的慾望跟生活想法不應該視為價值
如果要討論個人價值
那就只能比賽誰用手段分出勝負
來自人性的競爭跟比較
所以人須同時具備兩面
一面是面對自己的課題(屬私人生活Style 可以跟他人較量)
一面是探討社會的終極價值(而且要一直與他人討論直到達成共識為止 不能用較量的 是要寬容討論達成共識)
見仁見智是指個人部分,不知道這樣區分之後是不是講得通呢?
我覺得個人的幸福與社會之互動是不能被切斷的,雖然我們肯定幸福的追求是按照於內心所慾而去追求,及內心真正所想要的,但我認為一個人所追求的幸福是很難不與人有關連的,在愛情、友情、親情上,每一種得到的幸福感,都是與人有關連的。如果你自身所選擇的所相信幸福,是ㄧ種邊緣的,完全不受任何人的肯定,不受任何朋友家人的支持的,是ㄧ種相當邊緣與獨立的幸福的話,我不確定有這樣的幸福......
但我問了我的哲概老師,他認為如果身為一個知識份子,追求著可能是被邊緣化的那種局外人的幸福,如果那是他自己真正想要的幸福,那"幸福"與社會脫節也無所謂,沒有人說我們一定要與社會脫節才叫做幸福,而是為了達成幸福這個信念,才與社會脫節。而知識分子的角色也只是思想上與社會脫節而已。
與社會脫節未必好未必不好,而是目的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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