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學們對以上兩項論點的評論? 政一B 趙仲鳴
- 首先回應問題一,「(一)為什麼多數專制雖令人憂心,但不致摧毀美國民主?」。從作者文章中指出有數個理由可以令美國新生民主持續發展。
- 其一是其「不存在行政集權」,代表其聯邦體制下中央政治只有國家的方向性決定權,而社會事務則由各州自行處理。而行政官員並非由多數的選民選舉出來,由此他們也不需要向多數負責,所以也阻止了可能會出現的暴政的運作。
- 其二是其「法學家精神」,代表美國中法律與法學階層都有美國有一定的位置和對民主有中和作用。美國中的多數經常對法律進行修改,但不代表對法律不尊重,更什者法律在美國是享有一超然的地位。而美國法學家在當中更具有特殊地位,他們可謂民主社會中的「平民間的貴族」,他們是法律的保護者,對法制政治有保守、尚古思想。加上他們具有知識且位於社會上層(法官),因而可以制定人民必定信守的法律但又可取信於民----一個具權威的力量制衡暴民政治。
- 其三是其「陪審機制的政治化」,具有開放政權和教化國民的雙重效果。首先平民們可以以陪審團身份決定案件,代表他們有權力去決定國家的走向,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伸張他們的公義,參與一個本由上層決定的事。由此是向人民開放政權之舉,具安撫作用。此外,人民加入司法體制中的決策份子,就會受法學的洗禮,使他們具有一定的法學思維、知識和情操,有助於教化其國民性。而平民在此制下仍受制法學家(法官) ,因為他們仍具有最終決定權。由此平民始終受制一個權威下,並且不會做出所謂意外的判決,終令法律不受挑戰。
對 「(一)為什麼多數專制雖令人憂心,但不致摧毀美國民主?」的評論
- 對於此論點,我認為作者指出的是從「法治體制」下保護了暗譙重重的美國民主。我是同意的,美國的司法制度和聯邦體系可謂是對多數專制的最後防線,避免了人治的悲劇在新大陸出現。
- 但需要了解的,「多數專制」此一問題仍然存在,而上述的方法只是緩慢事情的發生。的確其作用是巨大的,因為美國仍是今日民主法治國的代表。但歷史上多數的專制的情況是存在,也令美國陷入混亂之中。我們可以了解,多數專制可以代表「輿論的多數」,議員、黨派利用多數而達到其中目的,什至利益。 在二十世紀初因國內情緒下通過的禁酒法案,的確符合了多數的意願,因新教背景下驅使。但結果做成國內混亂,犯罪勢力借私酒業而興起,司法官員更形腐敗,國家更失去酒稅等相關收入。結果終到30年代而取消。此事可見到多數專制,忽視了其他意見,令國家走入一個錯誤的方向。
- 此外,在50年代冷戰時期,美國國內人民對共產主義疑慮什深,由此就令到麥卡錫主義出現,共和黨參議員麥卡錫利用多數的恐懼,然後掌握輿論。通過此法,令到美國陷入白色恐怖。不少人才在美國流失,更令美國自由民主形象影響什大。我想指出的是,當多數輿論被人控制後,就會打著民主、公義的旗號而實行其計劃,當中固然涉及其自身利益。這種利用「民主」輿論而通過對民主有威脅的法案的方法,也延續至今,911事件後因國內對恐怖主義的憤怒和害怕,布殊總統也通過了「愛國者法案」。也用類似的方法來尋找國內的恐怖分子-----但這是對自由的破壞。這些措舉一定程度上有成效,但其方法本人不敢認同,這無疑令美國民主進一步走入民主。
- 在上述之兩項事例中,我們可能會問:為什麼作者提出的機制無法對多數專制作出反抗。我認為可以分為兩個方面。首先是多數所產生的輿論壓力過大。這可說是「民情洶湧」的結果,因為國內的大量民情對改革、政策都予以大力支持,作為民選政府也不得不作出反應,而作者述之防線也無法阻止情況發生。其次是意識形態問題。這也可以同樣說是當時國內環境問題,在上兩述事件我們會奇怪法制為什麼會通過,又為什麼在一段時間會取消?這固然和上因有關,但更重要是,就是當時意識形態問題。禁酒令是因當時時人相信禁酒為一道德和利國的良策。而麥卡錫主義則當時有極濃的反共意識。這些意識也成為美國人的信仰和價值。而司法機制中的美國決策者也會受到此影響,由此也做成「相信」法制是助於國家的。而最後取消,則如同上因之言,也為輿論之壓力。我們可見當輿論過大,意識形態不受控制的擴張,將會做到民主有機會出現混亂。
問題二,「(二)就托克威爾的觀察,確保美國民主共和制度的因素有哪些?」。當中是可分成數個理由---環境、民情和法制。而當中,其三重要性先後是:民情>法制>環境。
- 首先在環境---天賜的因素可見美國確保民主的優勢。在美國所在地可見,附近是沒有強大的國家,不同於法國的第一共和,即被歐洲多個帝國圍攻,及後之世代仍要面對眾帝國的面色。美國的地理優勢一如阻止外國反共和的軍事摧毀,軍事強人的冒起(法國之拿破崙) ,令到法治民主持續。而國內,則因沒有過份大權的首都,其地方各州早有自治的經驗和意向,在建國後仍復用之,有助減少首都專權。再者,其國內地廣人稀,促使人民致力開拓土地,人民也因而因「西進」而致富。平民因暴富而因生活安定而對政府反對漸少,另外以財產作後盾來提升社會地位。由此令民主制度維持
- 其次在法制---助於穩定民主的不安定因素。首先聯邦制度使美國具一個與歐國抗衡的大國實力,但內部權力分配下也不致中央過份集權出現。另外鄉鎮制度使外數專制此一因素受制。最後司法權的結構,一如上言之具確保民主之效力。
- 最後在民情上---文化上確保美國人對共和民主的認受。首先宗教因素下,以新教為多數的美國人信奉,令美國人受當中的教義,自由影響。可見宗教上是不反對民主。此外,宗教具有為人民建立道德觀,以進行社會制約。而國內無如歐洲般強大的宗教對立,由此也維持了民主性高的宗教的延續。另外美國人上承了具民主意識較高的英國,所以也利於實行民主。而其教育制度也是以政治,民主教化為目的。致其文化上存在一個民主共和意識令其政治體制得以維持。
對「(二)就托克威爾的觀察,確保美國民主共和制度的因素有哪些?」的評論
- 對於此論點,可見到作者對美國民主制度得以順利延續是由於一個程式:民情>法制>環境。的確,美國作為一個民主共和國已歷多個世紀,已證明其民主是成功地生存。更值得讚嘆的是,美國在成立之初,其和平穩定之局,是法國、中國、俄國民主革命後的情況所不及的。由此反映這些因素對民主政制維持之助力。但需知道,美國在其發展下,其確保的因素也難以面對不斷轉變的情況。
- 最明顯威脅美國民主的是19世紀的南北戰爭。戰爭起因可說是南北利益問題,對於廢除國內奴隸制做成對立而引致戰爭。的確在戰爭同時雙方都沒放棄民主,分別成立聯邦和邦聯。但戰爭就反映了民主只限於一定階級的人,非白人者不可以擁有民主。這對於信奉自由的美國人是一個打擊----其民主只是一個口號。同時也反映地方權力太大而中央無力制止這一個問題,正正是作者指其沒有強大的首都所做成的問題。而南北戰爭也因解放黑奴宣言而結束,但非白人始終沒有得到其民主自由權利,進日口後抗爭的伏線。而日後出現的白人至上主義下,美國國內也對其他族裔的人進行壓迫。這個民主的美國只是片面的,只限於對白人打開民主大門,而這對美國民主發展是不利的。
- 美國作為一個白人國家,但同時也是移民國家,自然也會面對不少種族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其他族裔的人在美國人口比例越來越多,白人不在是他們眼中的「唯一」。而經過馬丁·路德·金恩等人努力下,美國已比昔日更為平等。什至已有黑人身份的人當上總統。美國未來的發展已不限於白人主導之下。美國要成為真正民主之國,就要更關注國內平等問題。
- 除此之外,美國因為其民情,為發展、保護民主也做出只關注自己利益的問題。為保護其自身民主國,便故亂支持非民主國的專制國家。比如是中東的專制國家。更什者,也為取悅其民情,為符合眾生有權平等自由。便對不少國家散播其民主種子,如東南亞的菲律賓。但結果是,前者是破壞其民主大國形象,後者則因忽視國情而對國際形勢做成更大破壞。比如中東之亂局和恐怖主義流行。美國為鞏固國內的民主,但長遠而言只會做成日後破壞自己民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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