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理條件--美國地大物博 : 人的移動距離較遠,要擁有上方權力需較長的生涯發展,而且權力的組織很大,每個人能掌握的並不十分多。一般人會選擇追求財富自由而非在上位者。
2.金錢觀--與追求財富相輔相成的是美國國民的民族性,他們不願意站在與他人不平等的位置上,即使現實中階級分工是必然的,但他們對待事物的價值是內涵中我們各各平等,這個大眾想法也減少多數決的負面影響。
3.官僚--美國的官僚制度不同於台灣,他們並不是透過單一的考試院以考試及格為主。單位缺人會開徵並且口試以及筆試,或提出在專業領域的能力代替部分筆試,簡單的說他們的升遷管道不像台灣那麼死板。並不是要遷就主管或科長的意見來獲得升遷,是具有專業能力的人才勝任。
4.專業--在各行各業看重專業能力使得權力的集體行為並不成立,美國在法律上重視時況改變。
5.聯邦政府分散權利--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機構不相互牽絆。它們獨立運作使得效能提高。聯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郡政府、村鎮政府。
(二)就托克威爾的觀察,確保美國民主共和制度的因素有哪些?
1.聯邦法律
因為剛移民過來時各邦是分而自治,因此在聯邦法律漸漸形成後也無法控制地方的自主權
2..陪審制度---讓各界的人有機會參予審判以及用不同的角度看事情的權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